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化妆品中禁限用物质“二胺”

随着生活水平提高,人们对化妆品的需求越来越多,其安全性也成为广大消费者和监管部门关注的焦点。我国和欧盟等都出台相应的法规,规定化妆品中的禁限用物质。

  认识二胺

二胺,化学药剂,中文名称 2,2′-二羟基二乙胺,二胺;双羟乙基胺;2,2`-亚氨基双。外观与性状为无色粘性液体或结晶。有碱性,能吸收空气中的二氧化碳和硫化氢等气体。二胺作为有机合成的原料,在洗涤剂、化妆品、农药、建筑及金属等行业均有较大用途。

二胺属化妆品中的禁限用物质

在化妆品行业中,二胺等醇胺类产品作为pH平衡剂,可用于美容护肤产品和洗涤类产品中,此外,二胺也可能随表面活性剂椰油二胺等原料带入到化妆品中,但由于二胺与皮肤直接接触可能引起皮炎和湿疹,与硝酸盐发生化学反应生成潜在的致癌物—亚硝胺,危害使用者的健康,因此欧洲药典和我国化工行业标准都将胺等 醇胺类物质列为质量控制标准。

  我国化妆品中二胺含量有明确的规定

2015版《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》明确规定二胺属于禁用的组分,化妆品中仲链烷胺(典型代表就是二胺)的质量分数不得超过0.5%,并且在其他限制和要求中规定不能和亚硝基化体系一起使用。

化妆品中胺类物质的检测方法

我国出入境检验行业标准 SN/T 2017—2008《进出口化妆品中一胺、二胺、三胺的测定方法》中采用气相色谱-质谱法检测化妆品中的胺类物质含量,其测定低限为0.05%(质量分数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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